关于网络餐饮服务“食安封签”的通告
2022-12-17
  • 收藏
  • 管理

    夏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网络餐饮服务“食安封签”的通告

    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广大消费者:

    为进一步督促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市场主体法定义务,构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全面提升我县网络餐饮质量安全水平,夏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网络餐饮“食安封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要求辖区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在经营活动中、外卖骑手在餐饮外卖配送过程中必须使用“外卖封签”。

    二、“外卖封签”由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统一采购或制作,提供给本平台餐饮商户使用;制作封签的材质不得含有或者产生有毒有害等可能造成食品污染的材料;应具备拆启后无法恢复原状、无法重复使用的功能,禁止使用订书钉、透明胶等简易封口作为“外卖封签”。“外卖封签”可以使用个性化标识及宣传用语,标识和宣传用语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封签应当标有“封签破损,请勿接收”“不宜长时间保存,请尽快食用”等警示语。

    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加强对平台餐饮商户和送餐人员关于“外卖封签”使用、管理、辨别等内容的教育培训与制度管理,推动“外卖封签”管理措施有序有效实施。

    四、入网餐饮商户应加强对本商户从业人员使用和管理“外卖封签”的培训教育,推动“外卖封签”措施落实到位。

    五、消费者接收外卖餐食时,检查“外卖封签”的完整性,对封签已被破坏或者封签不完整、无封签的外卖食品,消费者有权拒绝接收,有权向我局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7112315

    夏河县各外卖平台食安封签公示栏:

    夏河同城

    优速外卖

    美团外卖

    饿了么

    夏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7日

    编 辑/马雪晶 审 核/ 何夏艳

    责 编/袁茂润 总审核/祁正明

    全国服务热线
    400-848-3882
    企业公众号 手机端二维码 企业小程序码